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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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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 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6 号)精神,现就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 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 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 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可推荐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10个,我校限报1个。

三、推荐办法

(一)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由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不含部委属高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相关条件,根据推荐限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二)待省教育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候选人再凭省教育厅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在线完成填报。

四、材料报送

(一)学院汇总清单1份(附件 2)。

(二)推荐书和附件材料 1 份,复印件6 份(不含附件材料),按要求签名。省教育厅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书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由推荐者所在学校按要求提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三)纸质材料于 2021 年 5 月17日前由学院集中报送至科研处303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高云,电话:86718570,邮箱:12105161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