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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01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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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项目经费

项目分资助项目和不资助项目两类,其中资助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不资助项目由项目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15项

(七)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涉医高等学校应优先支持本校及附属医院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项目申报。每所涉医高等学校可增加不超过原定限额10%的指标,专门用于支持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并放宽申报年龄限制到40岁。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的界定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学院统一申报。各学院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汇总填报《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47.115.204.120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自行注册账号,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并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提醒项目负责人同时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4月1012: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成功后,各学院科研秘书请41017:00集中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1,学院审核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后盖章到科研处30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俞凌,王建立,杨文建。

联系电话:86718563,867185738671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