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推进外事港澳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省外办、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涉外涉港澳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战略需求和问题导向,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全省发展重大战略、重点任务,针对深化对外、对港澳交流合作的现实问题和长远需要,聚焦外事港澳工作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准研究成果,为全省外事港澳工作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要求。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或各级涉外、涉港澳职能部门具有理论研究功底的实务工作者。申报人以课题组形式申报,应对选题有相当的研究基础,对现实情况有深入的了解。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同时申报不同科研项目。
2.申报选题。申报人仔细阅读《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涉外涉港澳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明确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3.申报方式:(1)申报人请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为新建系统,请各负责人申报前务必查看使用手册);(2)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涉外涉港澳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及《申报一览表》(附件4),课题设计论证请严格按照申报书要求填写,如不符合填写要求,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材料报送:(1)电子版材料:《申请书》、《申报一览表》于10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827529454@qq.com进行初审;(2)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于10月20日报送至科研处301办公室,同时完成申报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外办、省社科联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进行公示。
2.项目类别。分立项资助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其中立项资助项目为研究重大现实问题的重点课题,立项不资助项目为具有某一方面应用价值的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3.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6项,每项资助4.5万元;立项不资助项目2项。资助经费由省外办提供,分两次汇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课题立项后付80%经费,课题结项后付20%经费。申报人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使用经费预算。
4.项目管理。课题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集中召开课题开题会,由各课题组负责人对课题研究思路进行简要汇报,省外办、省社科联会同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建议,并对课题内容和进度等进行研究部署。课题组要及时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省外办、省社科联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组织召开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篇幅控制在5000字左右,另需提供核心观点3000字左右)。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的重要依据。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予成果结项鉴定。
2.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各一式3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外办、省社科联审定后,给予结项。
4.成果应用。省外办与省社科联共同汇编结项成果,组织课题研究交流和推介转化。
联系人:丁文 范兆娟 王建立
联系电话:025-86718565,025-86718572,025-86718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