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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联】关于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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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推进江苏发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强化重大战略和前瞻问题政策储备,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战略需求和问题导向,重点研究江苏发展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准研究成果,为全省发展改革事业提供坚强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具有理论研究功底的实务工作者以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优先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实践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协同、持续开展相关研究,采用“双负责人制”的,至少有一名负责人是实务工作者。

2.申报形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以课题组形式申报,已获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选题:申报者请仔细阅读《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明确的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4.申报程序:请各学院于3月11日将《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汇总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7529454@qq.com,同时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交至科研处301办公室。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进行公示。

2.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14项,单个项目由一个课题组承担的,资助5万元;由两个及以上课题组承担的,每个课题组资助4万元,资助经费按照课题启动60%、成果评审后40%两个阶段拨付。课题结项后,经评审确定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发展规划专项)一、二等奖获奖成果,分别追加研究经费1万元、0.5万元,获奖比例不超过立项项目的1/2。申请人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使用经费预算。

3.项目管理。课题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课题组要及时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组织召开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篇幅控制在2万字左右,另需提供3000字左右摘要),要求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和评奖的重要依据。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予成果结项鉴定。

2.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成果各一式三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审定后,给予结项。

4.成果应用:省发展改革委与省社科联共同汇编结项成果,组织课题研究交流和推介转化。


联系人:丁文、范兆娟、杜修立;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72、8671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