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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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26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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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23〕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2023.7-2025.6)。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项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如同意转自筹项目,须作出经费自筹的承诺并明确自筹经费来源。

重大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2023.7-2026.6)。项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须作出经费自筹的承诺并明确自筹经费来源。

二、申报要求与限额推荐

(一) 面上项目

1.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3.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4.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申报限额18项。

(二) 重大项目

1. 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2.重大项目需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5.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6.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 1 项。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网上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登陆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后于3月15日16:00前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 2023 年度)》(见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 年度)》(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推荐

申报人所在学院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并按照科研诚信承诺书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于3月17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具体份数后续通知)、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附件4,根据申报书质量认真评审后进行推荐排序,提交电子版及盖院章后的PDF扫描件)、《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推荐,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四、科研诚信

项目负责人须按《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要求,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如经查实存在科研不端或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南财大科字〔2021〕2号)处理。


联系人:夏雨虹(86718564)、杨文建(8671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