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学院(部门):
经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202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江苏省内高校、党校、社科院等相关科研单位,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使命任务,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选题
共发布两个系列12个选题。系列一选题,着重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学理阐释和实践探索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成果;系列二选题,着重聚焦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突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传承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前瞻研究。坚持质量至上、宁缺毋滥,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可不予立项。资助金额为每项20万元。
五、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投标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在研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各类专项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年、自撤项之日起四年内不得主持申报。
4.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原则上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2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项目一般应在3年内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研究报告,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课题结项除提交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三报一刊”发表;(2)在权威期刊发表;(3)研究成果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应用。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要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严格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
八、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PDF版);(3)投标材料汇总电子文本(Excel版)。
2.校内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相关程序:省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委宣传部审批后,在江苏社科规划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丁文、范兆娟,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