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及时掌握全省高校协同创新工作情况,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1-2025)的通知》(苏政发〔2021〕14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协同创新计划2023年度报告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现代服务业协同创新中心、现代粮食流通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二、填写要求
(一)各中心挂靠学院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认真组织,对照经审核批复的第三建设期发展规划,凝练总结2023年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创新成效、重大标志性成果等;
(二)各中心独立编写《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年度报告》(见附件1),填报《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年度进展统计表》(见附件2)、《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三期建设进展统计表》(见附件3),经挂靠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
(三)《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年度报告》《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年度进展统计表》统计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三期建设进展统计表》统计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年度报告、进展统计表等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审核确认后的签字盖章版校级用印申请由挂靠学院汇总后于2024年1月12日(周五)上午10:00前报送至行政楼413室,同时将与纸质材料一致的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gumac@nufe.edu.cn。
联系人:顾亮亮,86718573。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