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规范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后续结余经费的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南财大科字〔2019〕2号)、《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财大科字〔2021〕4号)、《南京财经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科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关于报送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情况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结题条件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科字〔2023〕1号)第十三条:(1)合同期满通过合同委托方的验收、鉴定的;(2)委托方出具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的;(3)合同期满当年后,委托方未提出任何异议的;(4)合同任务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合同终止协议。
二、 报送范围
此次摸底项目的范围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有第一次到账记录且至今有经费剩余的横向项目,具体项目清单将分发至各学院。
三、报送流程
1.科研处将各学院的需摸底横向项目清单分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
2.学院科研秘书根据项目清单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对应项目截至2023年9月的结题情况,其中满足“一、结题条件”中(1)(2)(4)条情况的需提交对应的佐证材料。
3.学院审核汇总摸排信息,并填写《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XX学院横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将汇总表纸质稿盖章版和电子稿、佐证材料于2023年9月18日前交科研处(行政楼301室)。
4.科研处审核汇总摸排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处:穆凌峰 86718569
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