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2年论文、已授权公示的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现开始启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8版)》对上述成果进行认定,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 各项科研成果均需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一概不予认定。新科研管理系统录入需信息完整,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重要信息录入不全不予认定;中文刊物需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外文期刊需上传检索报告和论文正文;已授权公示的专利请录入在科研管理系统专利管理板块并上传电子版授权书。二级学院审核后,科研处统一审核。
2.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汇总表签名确认,汇总表备注中请写清楚分区及发文量情况,盖学院章后交科研处。如附件材料有缺漏或科研系统未录入完整,该学院材料将全部退回,重新初审。
3. 按人事处教师高质量成果综合考评时间节点要求,于2022年11月30日下班前统一报汇总表(附件1、附件2)于科研处306室
4.第一批未统计的成果人事处将在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集中处理,请各部门按照第一批的认定流程,认定汇总第二批相关成果信息。表格填写规范(按人事处要求,用于考核的成果请标红备注),纸质盖章版汇总表(附件1、附件2)请于2023年3月30日下班前交至科研处301室,电子汇总表请于2023年3月30日下班前发至50396438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 穆凌峰 8671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