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决定对全校科研机构(平台、基地等)进行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
以学校“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为指导,根据“明确导向、分类实施、突出重点、以评促建”的原则,科研机构考核内容包括: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活动,机构管理规范与创新点等方面。结合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建设实际,重视绩效分析,突出关键指标的引领性,进行客观性指标和能动性指标综合考察(具体考核指标参见《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建设考核表》)。
二、考核对象及办法
考核对象为全校科研机构(平台、基地等),考核周期为2018年至2021年。
1.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含共建)。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含共建)如实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建设考核表》(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含共建)(附件1),开展自评;各学院(部)对挂靠科研机构进行审核评估,并将校级及以上(含共建)机构考核材料(附相关基础佐证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对考核材料进行复核,并形成考核结果。
2.院级科研机构。院级科研机构由挂靠学院(部)组织考核,并形成考核报告,报科研处备案。
3.免于考核科研机构。已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建设目标且无验收或考核任务的,以及本年度新设的省级以上科研机构,可提出申请并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免予考核备案表》(附件2)及相关的批文等证明材料,科研处复核后可免于考核。
三、材料报送
根据考核要求,以下报送材料经学院(部)审核后按时间节点集中报送至行政楼3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1515879088@qq.com,具体细节如下。
1.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含共建)需于2022年3月25日前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建设考核表》(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含共建)(须签字盖章)一式六份及相关基础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XX学院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含共建)建设考核复核材料”。
2.院级科研机构考核备案材料需于2022年4月15日前提交考核报告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XX学院院级科研机构考核报告”。
3.申请不参加考核的科研机构需于2022年3月1日前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免予考核备案表》(须签字盖章)及相关的批文等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XX学院免予考核备案材料”。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俞凌86718571,顾亮亮86718573。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