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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下半年科研成果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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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2021年下半年论文、领导人批转的应用型成果、已授权公示的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现开始启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8)》对上述成果进行认定,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 各项科研成果均需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一概不予认定。中文刊物需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外文期刊需上检索报告和论文正文;已授权公示的专利请录入在科研管理系统知识产权板块并上传电子版授权书;领导人批转的应用型成果请录在研究或咨询报告板块并上传批示扫描件及电子版全文。二级学院审核后,科研处统一审核。

2.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对所有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汇总表签名确认,盖学院章后交科研处。如附件材料有缺漏或科研系统未录入完整,该学院材料将全部退回,重新初审。

3. 成果认定工作现实行每半年度统一批量处理,请各部门汇总相关成果信息,表格填写规范,于20211220日下班前统一报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于科研处301,电子汇总表发至9220120016@nuf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 唐莹莹 8671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