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1年1月-9月论文、领导人批转的应用型成果、已授权公示的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现开始启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8版)》对上述成果进行认定,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 各项科研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一概不予认定。外文期刊需在系统中上传检索报告和论文正文;已授权公示的专利请录入在科研管理系统知识产权板块。二级部门审核后,科研处统一审核。
2. 各项成果纸质材料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中文刊物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正文(全文)的复印件,同时在目录以及正文首页将作者以及署名单位信息用彩笔标注,对应页面进行折角处理以便查阅。外文刊物需提供查新工作站出具盖章的检索报告、论文正文,并在检索报告以及文章中将作者以及署名单位信息用彩笔标注,对应页面进行折角处理以便查阅。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对所有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汇总表签名确认,盖学院章后交科研处。如附件材料有缺漏或科研系统未录入完整,该学院材料将全部退回,重新初审。
3. 领导人批转的应用型成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 发明专利为已授权公示的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将电子版授权证书按学院打包发至邮箱。
5. 成果认定工作现实行每半年度统一批量处理,请各部门汇总相关成果信息,表格填写规范,于2021年10月4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于科研处301室,电子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发至9220120016@nuf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 唐莹莹 86718571 肖玉杰 86718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