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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07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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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294号)精神及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做好我校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

2.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安全;

3.石油天然气安全;

4.危险化学品安全;

5.烟花爆竹安全;

6.工贸安全。

(二)自然灾害防治

7.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

8.洪旱灾害风险防控;

9.地震灾害风险防控;

10.地质灾害风险防控;

11.多灾种复合链生灾害综合风险防控。

(三)消防安全

12.城市火灾防控;

13.火灾扑救;

14.火灾爆炸事故勘验。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15.应急通信与指挥调度;

16.险情侦测与应急处置;

17.无人机与智能装备;

18.救援人员个体防护与职业健康。

(五)高新技术应用及其他

19.通导遥技术综合应用;

20.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1.城市灾害事故综合风险防控;

22.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23.重大基础设施综合风险防控。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重点实验室必须符合《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重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方向更具体和聚焦,突出优势和特色。

(二)各学院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要求,组织填写《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其中,纸质申请书一式四份,同时在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mem.gov.cn/fw/ywxt/202010/t20201019_370628.shtml)进行填报。

(三)各学院应对照申报条件充分整合资源,认真组织申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周五)10:00前,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mac@n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咨询联系方式: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王录,010-83933698;网上填报技术支持,010-57702509-3527;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刘烨,83332409;江苏省教育厅徐宁,83335460。

(六)科研处联系人:顾亮亮,86718573;杨文建,86718566。

 


科研处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