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请学校各承担科研项目的老师结合项目需求,提出科研助理人员需求,填写附件1,2,并于8月29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515879088@qq.com。
联系人:俞凌,范兆娟,杨文建。
联系电话:86718563,86718572,8671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