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通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已经启动。详情请登录如下网址查询:http://www.sinoss.net/2015/0113/52682.html。
为做好本次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方式,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择优推荐,每个部门推荐申报数为1项。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以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有关成果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2.申报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各部门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另附审核意见。初审主要审核:(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纸质)由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015年3月6日报送科研处301室,并将《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gaoyun578@sohu.com,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云
联系电话:86718571
特此通知。
附件:
1.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