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构成,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能按时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四)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有正高级职称;
(五)校学术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构成: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南京财经大学章程》、《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学术委员会由27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部、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三、工作要求:
(一)本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
(二)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酝酿工作,保证有关工作有序、顺利展开;每个学院提名两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本校各单位要确保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于2019年3月8日16:30之前将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盖章)报科研处,详见附件。
联系人:范兆娟,杜修立,联系电话:86718572
南京财经大学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