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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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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方式

(一)单位推荐

我校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教育厅统一推荐。我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推荐号和校验码由教育部统一发送。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2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提名专家或组织请于2019331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向提名专家或组织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二、基本条件

  被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推荐/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高等学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123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被推荐/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通过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通用项目可于2019415日起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1961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推荐书模板(2019415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二)公示

  1.所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推荐工作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推荐工作手册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可到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1903/t20190311_372915.html)查询并下载。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61日。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将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直接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我校将以公函形式于201965日前将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汇总表及推荐材料一并报送教育厅。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610日。

2.推荐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及附件,一并装订成册(2套含1套原件);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及附件,一并装订成册(10套含1套原件);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

(三)联系方式

1.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1)通用项目

联系人:王骁、张拥军

联系电话:010-660967026609629866096865

邮箱:wx@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08

邮编:100816

2)专用项目

联系人:阳浩、李渝红

联系电话:010-66097374660969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11

邮编:100816

2.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 025-83335531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704

邮编:210024

3.我校科研处

联系人:高云

联系电话:025-86718570

地址:仙林校区行政楼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