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拟对外转让的知识产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序号 |
第一发明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转让金额(万元) |
受让企业 |
1 |
李耀 |
一种单片机中断优先级的演示方法及装置 |
2013103061182 |
0.4 |
弘星(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2 |
李耀 |
一种重力加速度测量演示装置及演示方法 |
2013104430447 |
0.4 |
3 |
曹崇江 |
一种二氧化钛载银无机抗菌剂的制备方法 |
2014104730304 |
1.5 |
南京丰浩华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交易价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
联 系 人:袁月
联系电话:025-86718571;E-mail: yuanyue@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