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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超工作量科研成果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0年06月29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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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2016年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超工作量成果认定工作现开始启动,本次超工作量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16.12.1-2019.12.31,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论文奖励

1. 附件1表格中仅填写考核期间内不作为考核任务的科研成果,已用于“2016年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考核验收成果不另行奖励。

2. 各项科研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一概不予奖励。外文期刊需在系统中上传检索报告和论文正文,中文期刊在系统中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全部)、正文(全文);二级部门审核后,科研处统一审核。

3. 各项成果纸质材料须提供以下复印件。

中文刊物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全部)、正文(全文)的复印件,同时在目录以及正文首页将作者以及署名单位信息用彩笔标注,对应页面进行折角处理以便查阅。外文刊物需提供查新工作站出具盖章的检索报告、论文正文,并在检索报告以及文章中将作者以及署名单位信息用彩笔标注,对应页面进行折角处理以便查阅。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对所有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附件1表格中签名确认,盖学院章后交科研处。如附件材料有缺漏或科研系统未录入完整,该学院材料将全部退回,重新初审。

二、关于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成果请提供立项文件、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请各位老师如实填写超工作量科研成果,一旦发现重复认定,按科研不诚信处理。请各部门汇总相关成果信息,表格填写规范,于202073日之前统一报送纸质于科研处301,电子汇总表(附件1)发至9220190053@nuf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 夏雨虹 86718564   肖玉杰  86718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