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工作办”)《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开始集中进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登记入库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成果的登记报送情况将作为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依据和记入本人科研信用档案。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范围
1.2012年(含)以后结项并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全部入库,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依照自愿原则登记入库。
2.成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和论文集等。
3.项目结项后,凡我办提示“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出版”的成果不予入库。
二、成果出版物报送具体要求
(一)报送数量要求
1.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自愿报送1-2套。
2.2012年至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2套,
3.2020年(含)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3套;
4.凡大型文献编撰类丛书等成果出版物可只报送1套。
(二)登记报送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出版物情况。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准确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
2.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成果上报科研处,然后统一汇总数据,连同上报成果一并报送省社科办。
(三)登记报送时间
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须在2020年9月21日之前完成集中登记和材料报送工作;对2020年8月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在线登记并报送相应成果
三、科研处联系人:范兆娟、杜修立,联系电话:86718572、8671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