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见附件)要求,《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附件)已经发布,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重点资助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的项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要将《通告》精神以及申报要求及时转达给每位教师,积极鼓励符合要求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
2.2015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变化部分在“通告”和“项目指南”中都有详细说明,项目申报人务必仔细研读,申报不同学部的各类项目,务必仔细研读不同学部的具体申报要求。
3.各部门应围绕项目指南,依托现有学科和团队,凝练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尤其要注重问题意识,避免研究内容大而全、缺乏深度和前期基础薄弱的申请。各学院、学科应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论证,有效整合科研力量,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请注意事项
1.请申请者务必认真研读《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和“限项规定”(见附件),申报不同学部的项目务必仔细研读各个学部的具体规定,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2.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3.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研究生(含已具有高级职称者)通过受聘单位可申请部分类型项目,且须征得导师的同意,由导师出具信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对项目研究时间和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问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或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并且未曾获得过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
5.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5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6.为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2015年规定如下:(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课题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凡未征得教师本人同意擅自将其列为课题参加人的,该课题的负责人视为违规申报,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8.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本《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四、申报材料报送
1.申请者须提交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按照“通告”要求执行),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按申报人所在院系和姓名命名,如“经济学院-×××”),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完全一致(特别注意: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的版本号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学校特别要求申请者对申报项目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院(部)要对申报项目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有上报项目须由所在院(部)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3.为加强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
4.受理时间:2015年3月10日,一天集中受理(纸质材料)。
5.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期间,科研处有大量不同类型的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科研秘书仔细审核申报材料并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科研处。同时在申报期间,国家自科ISIS系统访问量较大,建议各位申报老师尽早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以免因无法登陆ISIS系统错过截止日期而无法提交。我校提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9日,届时ISIS系统网络将关闭,无法提交。
6.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王建立,联系电话:8671857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