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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时间:2016年06月12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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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改革办)、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党校、社科院、高校、重点研究基地和各类省级协会,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发展举措,聚焦江苏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阐释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10个招标研究选题。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改革研究课题每项资助8万元,改革评估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3.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重点改革研究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重点改革评估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

  6.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研究报告(2-3万字)或评估报告(1-2万字),以及决策咨询建议(3000-5000字),具体要求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研究成果由省委研究室(改革办)、省社科规划办通过内刊等途径报送省领导,未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不得以立项课题名义公开发表,其中改革评估报告不得以任何名义公开发表。

  七、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一式6份;(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电子清单1份(请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

  2.申报截止:6月20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件请发44555256@qq.com,联系人:石霏,电话86718562

 附件:1.2016年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专项课题选题

       2.2016年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3.投标材料汇总电子清单

原网址:http://jspopss.jschina.com.cn/23790/201605/t2840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