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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签订通知
时间:2015年06月12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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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已经完毕,我校共被批准重大项目2项,一般项目33项,其中基金资助项目28项,基金指导项目5项(不资助),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于619日前集中报送科研处301,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xml格式电子数据(命名规则:学校编码-项目批准号-任务书.xml”)发至290725900@qq.com。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52号)要求,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必须分阶段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项目还必须提交政策咨询建议。

       三、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下拨至我校。重大重点项目首次拨付批准经费的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结项验收后拨付10%;基金资助项目一次性拨款,基金指导项目不资助。

附件1:附件4 哲社项目任务书_DISTRIBUTED.PDF

附件2:附件5 哲社项目变更审批表_DISTRIBUTED.PDF

联系人:顾亚涛    电话:86718562   15366121303

                                                    科研处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