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201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我校共批准立项54项(附件1)。专题研究项目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立项14项,其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13 项,高校财务管理专题研究项目1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尽快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与承担单位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简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所签订任务书确定的结项要求应不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结项要求。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任务书》请各学院9月4日统一交至科研处,联系人:石霏,电话8671856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