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严肃项目管理纪律,决定对 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关于结项时间。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 2017年 10月 30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2. 关于延期申请。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我办审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3. 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课题负责人独著(或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加强对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石霏 86718562,邮件445552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