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2019 年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 号)、《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 知》(苏科条发〔2015〕136 号)要求,现将2019年省级院士工作站新建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要求,2019年省级院士工作站新建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高校负责院士工作站的立项评审。
2.请各学院于8月26日前上报科研处,根据省级院士工作站定位、立项标准及苏科条发﹝2018﹞328号文的要求,进行申报、评审工作,经主管部门公示后将评审结果和新建推荐名单正式上报省科技厅(报送至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支持省内外转制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到省内具有学科优势的高校交叉建设工作站,由高校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将新建推荐名单于8月27日前上报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汇总(同时抄送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将相关名单报省教育厅;省级院士工作站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共同审核后下达。
3.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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