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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推荐领衔科学家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21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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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相关部门

 

现转发: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推荐领衔科学家的通知,详情请见附件

  一、支持重点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强化原创导向,坚持需求牵引,聚焦我省重点发展的13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培育,对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署,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术,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创新集群。

二、项目类别

专项项目分前沿项目和探索项目两类,实行持续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每个指南方向遴选确定1-3名领衔科学家,每位科学家牵头组织1个项目。本专项2020年将择优支持前沿项目3项左右,探索项目10项左右。
 
  1.前沿项目。前沿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万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5年,每个项目设置课题不超过4个,项目实施3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根据研究进展情况相应调整支持力度。

 2.探索项目。探索项目旨在凝练变革性技术方向和目标,逐步形成重大项目的课题任务、核心团队构成和实施基础,每项资助经费500万元左右,实施期一般为3年,项目实施2年后进行评估,确有重要研究前景的,转为前沿项目进行组织或予以持续资助。

 

 三、项目组织

 1.实行预申报和可行性论证相结合的组织方式。通过项目评审遴选领衔科学家,再由领衔科学家组织团队形成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论证后立项实施的方式进行。

 2.通过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申报的前沿项目,如项目评价结果符合遴选标准但作为前沿项目组织实施的条件尚不成熟的,经领衔科学家推荐人选同意,可调整为探索项目予以资助。

 3.赋予领衔科学家充分科研自主权。探索项目领衔科学家组织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经论证后立项;前沿项目领衔科学家起草项目邀约书,提出项目组织初步设想和课题设置,由我厅向社会公开发布,由领衔科学家视应约情况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安排经费使用,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经论证后立项。

 

四、领衔科学家人选推荐

()推荐条件

 1.领衔科学家人选由其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推荐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科研主体,应具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条件和保障能力,原则上在相应研究领域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2.推荐人选须是推荐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内外同行普遍认可,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领军才能,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组织专项项目实 施(参考条件见附件)

 3.推荐人选拟开展的项目研究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项目应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中短期有望取得从“0”“1”的重大原创突破,催生引领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变革性技术。
 4.
每个指南方向可申报前沿项目,也可申报探索项目,推荐人选综合考虑自身项目研究任务和团队情况决定所申报的项目类别。
 5.
已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已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仍可作为领衔科学家人选推荐;作为领衔科学家已承担2019年专项项目的科研人员,不能再次作为领衔科学家人选推荐。

()推荐要求

1.领衔科学家人选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每个单位每个指南方向可推荐1-2位。

2.推荐人选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3.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按指南要求提交项目预申报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项目研究内容,重点阐述项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创新思路、研究方案和研究基础等,字数不超过5000;二是科学家简介,即科学家与项目方向相关的研究经历介绍,字数不超过3000( 预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推荐。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等通知要求,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推荐人选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杜绝科研不端行为。推荐单位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6.推荐单位在组织推荐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推荐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其它事项

 1.推荐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预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推荐材料由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301

 2.推荐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 http://210.73.128.81 )。 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重报。领衔科学家初步评选确定后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未评上的不再另行通知。

 3.推荐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511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511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俞凌,范兆娟,杨文建。

联系电话:86718563867185728671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