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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科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调研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27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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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部门、各位老师:

  为全面系统梳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历史性成就,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的支持和扶持,请对本单位社科领域的独特性成果和在研项目开展系统调研,并报送独创性成果名录和需要重点扶持的在研项目等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独创性成果名录。独创性成果要立足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所列成果须提供简要说明材料,每项成果的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字。

2.提出需重点扶持的在研项目。需重点扶持的项目应是已经立项的各级各类社科项目中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项目。每个项目须提供关于基本情况、需要扶持的原因以及现有扶持举措的说明。

3.提出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意见建议。包括对搭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创新科研服务方式,全面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意见建议,条目式列出。

以上材料经各部门(学院)审定后,于2020年3月10日前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发送至710732336@qq.com。

联系人:梁少颖、王建立、杜修立;

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73、86718569。

附:1.独创性成果名录汇总表

2.独创性成果说明(每个成果填写一张)

 3.需重点扶持的在研项目汇总表

 4.需重点扶持的在研项目说明(每个项目填写一张)

附件1:

独创性成果名录汇总表

单位:

序号

成果名称

作者

附件2:

独创性成果说明

成果名称

作者

所在单位

简要说明(500字以内):

附件3:

需重点扶持的在研项目汇总表

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附件4:

需重点扶持的在研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级别、编号、经费额度、所取得成果、研究进展等):

需要扶持的原因:

现有扶持举措或计划扶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