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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领域评审评委的通知
时间:2020年03月18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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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相关部门:

按照《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苏新兴产业发[2019]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评审咨询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19]1148号)及评审咨询专家库优化升级等规定要求,现请相关部门推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领域评审评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等优势产业和人工智能、新一代网络技术、工业互联网、量子计算及量子通信、5G 生命科学、空天海洋等领域的评审评委。

二、评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2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
      3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4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评审工作;
      5
、无违法、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

(二)具体条件
     
高校院所专家:长期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参与过企业横向课题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部门科研秘书通知本院或部门负责人积极组织推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领域评审评委,按照附表填写,将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于323日上午11点前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1515879088@qq.com.

联系人:俞凌,王建立,杨文建。

联系电话:86718563867185738671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