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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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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1.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材料报送

1.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的,申请者须提交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一式2(双面打印)(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按照基金委通告要求求执行),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完全一致(特别注意: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的版本号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学校特别要求申请者对申报项目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院(部)要对申报项目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有上报项目须由所在院(部)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3.为加强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否则不予受理。

4.受理时间:2020313日,一天集中受理(纸质材料)。

5.各部门科研秘书仔细审核申报材料、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科研处。同时在申报期间,国家自科ISIS系统访问量较大,建议各位申报老师尽早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以免因无法登陆ISIS系统错过截止日期而无法提交。网络提交统一由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科研处,请科研秘书及时督促本部门申请人尽早提交,网上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31317:00时,届时ISIS系统网络将关闭,无法提交。

五、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王建立、杨文建,联系电话:867185738671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