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负责人请登陆https://xm.npopss-cn.gov.cn/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后经科研处审核后平台会自动发送账号密码至申报人的邮箱或手机。
第一步,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打印经费开支明细账(需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核对经费决算是否与经费预算相一致,如果不一致,需在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变更。如有其它事项变更,一并在平台变更后再申请结项。
第二步,对最终成果进行查重(知网或维普查重,首页需科研处盖章)。
第三步,项目负责人登录平台上逐项填写结项信息。上传最终成果全文(须匿名)、总结报告、修改说明、最终成果简介、立项时专家评审意见、查重报告(需科研处盖章)、经费开支明细账(需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和经费预算回执等鉴定材料。每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平台相应提示。
第四步,项目负责人同时将在平台上下载打印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一份以及3套最终成果,报送科研处。
2. 省级社科管理部门收到结项待办事项后,审核结项材料,并为项目选取三位鉴定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收到成果后在规定时间内审阅并在平台上填写鉴定意见和个人账户信息(此环节与年度项目鉴定要求一致)。
3. 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原则上在2个月内将专家鉴定意见在平台上提交给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通过鉴定的项目将进入出版环节。对收到出版社提供出版证明或出版合同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办理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