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流程
1. 提交电子材料: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材料审核要点提供电子结题材料;
2. 学院初审:学院科研秘书根据审核要点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
3. 科研处复审:学院将所有电子材料(包括所有成果)发至邮箱 827529454@qq.com进行复审;
4. 提交纸质材料:经科研处复审通过的,可办理结项,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301办公室,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具体时间看通知。
二、结项材料报送
1.《附件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经费使用一栏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打印的明细表填写,再加盖财务处章和审计处章。
2.成果简介(一式3份,字数3000—5000),A4单页打印,无需外加方框、说明等任何修饰,直接将成果简介内容呈现出来即可,须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在结尾处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结项成果(一式4套):书稿。如有其他成果,要求装订成册,匿名装订,设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和成果目录。
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社出版合同(出版社以立项通知书为准)、样书、查重报告。
5.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6.《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用印使用申请单》(在校办网“办事指南”栏下载,集中办理期间的由科学研究院提出申请;非集中办理期间需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由部门(学院)签字盖章)。
三、材料审核要点
项目负责人请根据立项通知书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后期资助项目需以专著形式结项,先结项、后出版。需提交指定出版社书稿样稿、出版合同复印件、查重报告首页(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控制在10%以下,总复制比控制在15%以下)。
四、结项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编号为省规划办立项批准号。
2.提交结项材料时,所有成果需已正式发表,已录用论文未刊发论文可匿名将录用通知放进成果里,但不作为结项正式成果,只作为辅助材料。
3.获奖、采纳证明等材料夹在审批书里,复印件隐去获奖单位与作者,可附在成果里。
4.如项目中有事项需要变更,请及时填写并及时提交《附件4-变更申请表》。
5.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书稿,可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负责人如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放弃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后续经费的资助,请及时填写并提交《附件5-江苏省社科后期资助项目(转国家社科后期)专用变更审批表》和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联系人:丁文 86718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