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流程
1. 提交电子材料: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材料审核要点提供电子结题材料;
2. 学院初审:学院科研秘书根据审核要点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
3. 科研处复审:学院将所有电子材料(包括所有成果)发至邮箱 827529454@qq.com进行复审;
4. 提交纸质材料:经科研处复审通过的,可办理结项,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301办公室,每学期批量办理一次,具体时间看通知。
二、结项材料报送
1. 《附件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经费使用一栏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打印的明细表填写,加盖财务处章和审计处章。
2. 成果简介(一式3份,字数3000—5000),A4单页打印,无需外加方框、说明等任何修饰,直接将成果简介内容呈现出来即可,须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在结尾处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 结项成果(一式4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注意匿名装订,设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和成果目录(参考附件5),所发表论文涉及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身份的字样全部覆盖后再复印。
4. 立项通知书纸复印件。
5. 《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用印使用申请单》(申请部门(学院)要签字盖章,可在校办网“办事指南”栏下载,批量办理无需准备)。
6. 《附件2-2021年省社科基金结项项目信息表》。
三、材料审核要点
项目负责人按《申请书》要求完成预定成果后,须在出版物(论文、报告、著作等)的显要位置注明“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所有成果须匿名装订,隐去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1.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要内容,字数为2万字左右,其核心观点原则上应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成果专刊》是专门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实际部门的内刊,稿件内容要紧扣项目主题、有深度学理分析,有具体对策建议,做到立论充分,概念清晰、观点鲜明、调查充分、务实管用、语言精练、篇幅4000字以内(投稿邮箱:jsghb2008@163.com),撰写事项见《附件3-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撰写注意事项》。
2. 成果形式为专著(含清理项目):书稿需提交查重报告首页(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控制在10%以下,总复制比控制在15%以下)。如需出版,须结项以后征得省哲社办同意,并提交省社科规划办公室1套成果存档,否则将不予结项。
3. 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含清理项目):
以系列论文结题的,每套成果需包含:封面+目录+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全文。论文内容须紧紧围绕项目研究主题和研究范围,注重连贯性,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同时标注“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并附项目编号。英文论文需附上中文简介(字数500—1000)。
四、免于鉴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1. 以系列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的省社科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除外),论文被 CSSCI收录3篇(重点项目5篇)以上,且必须紧紧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
2. 项目研究核心成果获得省部级社科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3. 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提出的理论、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直有关部门采纳;
4. 立项通知书明确的其他免于鉴定条件。
5. 属于上述情况者,须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要求:立项通知书复印件1份、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成果简介一式3份、成果一式2套(无需匿名)。
五、清理期项目注意事项
1.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规划办审批。
2. 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作),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六、结项注意事项
1. 所有项目编号为省规划办立项批准号。
2. 会议论文等不能作为结项验收的正式成果,无需打印纸质版。可在审批书列入阶段性成果。
3. 提交结项材料时,所有成果需已正式发表,已录用论文未刊发论文可匿名将录用通知放进成果里,但不作为结项正式成果,只作为辅助材料。
4. 获奖、采纳证明等材料夹在审批书里,复印件隐去获奖单位与作者,可附在成果里。
5. 成果要报有较长的修改审核周期,较难刊发,请提早准备,并做好清理转论文或书稿结项准备。
6. 如项目有事项需要变更,请填写《附件4-变更申请表》和《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用印使用申请单》(申请部门(学院)要签字盖章,可在校办网“办事指南”栏下载)。
联系人:丁文 86718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