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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与艺术类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4.26截止)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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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类与艺术科学类专家库,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领域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省文化和旅游厅即日起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类与艺术类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省内有关高校、文化和旅游领域研究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文化和旅游相关协会(学会)。

二、推荐专家条件

1.拥护党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2.从事专业在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工业工程类、旅游管理类、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文物与博物馆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声学等类别范围内;

3.具备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处级及以上;

4.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5.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文化和旅游领域科研事业;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或需要,可放宽到70岁)。

三、相关说明

1.本次遴选为单位推荐,不设名额限制,不接受个人自荐。各级管理单位应对专家个人信息实施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2.请各学院(部)于4月26日前将《汇总表》、《信息表》发至邮箱:827529454@qq.com,同时报送纸质盖章版至301办公室。

3.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与艺术类专家库是开展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咨询工作的重要依据,本次专家遴选涉及文化、旅游、科技三大领域,入库专家将优先推荐进入文化和旅游部相关专家库,请各推荐单位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推荐条件审核遴选,确保按时优质报送推荐人选。

联系人:丁文、张成;联系方式:86718565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