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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6.26截止)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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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6月26日。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优选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重大、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5万元,优选项目无资助。

三、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深入研究统计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详见附件。

四、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023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在2023年5月16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五、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219.235.135.18/),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限内登陆项目申报系统,账号采用实名制,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申请人在线填写、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请各科研秘书老师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电子材料《申请书》和《活页》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827529454@qq.com进行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学院+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请于2023年6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一份)报送纸质材料至科研处301办公室,经科研处审核盖章后,扫描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文、范兆娟,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