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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 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15日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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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门):
    科技部近日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 2021〕 133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 2021〕 13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文件请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网址: https://service.most.gov.cn/)。

    各有关学院(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凡需我处推荐申报的项目,由各有关学院(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并按国家要求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其中“信息光子技术”“高性能计算”“多模态网络与通信”“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于2021年7月1日16:00前报送科研处;“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稀土新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智能传感器”“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工业软件”“地球观测与导航”“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于2021年7月2日16:00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夏雨虹、杨文建, 联系电话:86718564、8671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