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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
时间:2015年04月01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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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5〕48号),现将各高校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实现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性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条件
  1. 应用类科技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成果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 基础类研究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 申报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即我省单位、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成果。
  2. 2014年度已获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不得申报。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 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5. 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拟奖励项目公示期间申请撤消的今年不得申报。
  6. 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科技成果登记表》软件请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kjgz/kjjL/index.html)上自行下载填写。由各推荐单位汇总后(只需电子版)与奖励推荐项目同时报送。
  7. 部、省属高等院校的推荐工作由我厅归口管理,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厅限额指标为90项。
  8. 专家联名推荐。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人员牵头完成的创新成果项目,可由3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1位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专家推荐项目(人选)须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专家联名推荐账号和密码请直接与省科技厅联系。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组成,分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电子版《推荐书》的填写需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写;附件部分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行业需提供许可或资质证书(审批时间应在2013年1月1日前)。以前获奖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附件部分为4M,由各种原始件扫描排版生成。纸质版《推荐书》由申报系统打印生成,字型不小于5号;纸质版附件部分由各种材料扫描排版完成后打印,与《推荐书》部分合订成册,不另加封面,竖装。A4纸型,左边装订,一式3套,其中原始件(指扫描前附件部分的纸质件)1套。
  应用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13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基础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内容的20篇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是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主体工作在国内完成的;20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2.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5年度奖励填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单位(人选)进行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
  3.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9个专业组,请按申报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和填写。基础类成果按应用前景选择填写专业组。
  4.《推荐书》中“推荐单位(专家)意见”由申报高校代我厅填写,填写时要客观把握申报项目的实际水平,并交电子版本。
  五、公示制度
  各高校应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人及其主要工作、项目简介、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和论文等。
  六、受理要求、时间及地点
  1.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表》汇总(ZIP压缩文件)、电子版《推荐单位(专家)意见》、电子版推荐书、书面推荐书与附件,书面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结果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9日。
  3.推荐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301,顾亚涛,电话:8671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