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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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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2015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工作安排,《2015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已确定,现予以发布。请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部分。重点项目经费60万元,项数6项,单项资助经费10万元。课题名称详见《指南》第一部分。研究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现状分析、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四个部分,其中: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需重点阐述,具有为政府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的应用价值与可操作性。一般项目经费140万元, 项数不超过35项,单项资助经费3-5万元,且需适当匹配自筹经费。一般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指南》第二部分所给出的重点领域、方向,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决策需要,从不同角度自行确定选题。
    2、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宁高校、科研院所或咨询机构,政府、企业等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企业等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与有关方面联合共同组成研究团队。与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申报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3、重点项目6个课题,每个课题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同一申请人限报1个课题。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规范授权程序。未经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同意的项目申报,视为无效申报。一般项目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
    4、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在项目下达半年内完成。
    5、申报单位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委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重点项目由市财政全额资助,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市政府。
    6、承担往年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7、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的方式,申报单位一经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后可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情况。
    8、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8日,请于截止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一式七份,一般项目一式五份)分别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报送科研处301,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电话:8671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