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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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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规划办有关通知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检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项目检查范围,所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16年新立项的不包括在内,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要求
1.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年度检查主要就项目进展、经费使用、重要事项变更等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进展情况检查
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对项目研究开展的具体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汇报。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年度检查将对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经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情况进行检查。
3.重要事项变更审查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规定,凡有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研究内容或成果形式、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严格履行变更申请手续。年度检查将认真审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确保变更申请中所填事由的真实性;严格审批延期申请,对项目研究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年度检查汇总表》,并于11月28日前将本单位年检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01办公室。《中期检查表》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年度检查汇总表》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